一、基本情况
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于2023年11月13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发布公开出让公告,根据光谷联交所公示,公告期至2023年12月8日止。在公告期内,随州市智泊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上述特许经营权,并签订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协议。
二、变更事项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的相关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模式与新规定存在一定冲突。鉴于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属于市政公共资源,且随州市智泊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已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完成了公开受让工作,为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合规合法,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变更项目运作模式及公开出让内容。经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与随州市智泊科技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在原有项目内容与规模、交易结构、交易条件及其他各项因素均不变的前提下,将原协议合同资料中“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更换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删除“特许经营”相关表述,签订有偿使用协议,保持原有实质性内容的有效性。项目特许经营模式调整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公开出让内容由“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变更为“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有偿使用项目”,特此公告。
三、变更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有偿使用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3.项目运作模式: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
4.出让内容: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位有偿使用权。
现就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征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7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对本项目内容有反馈意见建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发送至本部门。(联系人:聂小桥;联系电话:0722-3328058;电子邮箱58502991@qq.com)。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8月10日